瑕不掩瑜?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來研究直播香港部分法庭訴訟程序的可行性,這是一則值得歡迎的消息。
他看起來希望能夠儘快擬定相關的指引以便上訴法庭的訴訟程序能趕在今年內通過電視直播。不難想像,這甚至會包括之後直播審訊程序的某些部分。
當然,這個舉措是緊隨其他幾個國家,包括美國和最近的英國。
在數碼時代,僅允許筆錄而不允許攝像鏡頭進入法庭是不合理的。
司法公開的原則指的是在符合公平性及其他主要考慮因素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公開司法程序。
這必須優先考慮讓公眾看到運作中的法庭,以增強公眾對司法機構及其裁決的信心。
如今,大多數人都透過電視和社交媒體上獲取新聞。我們不應該再依靠法庭記者告訴我們當天在其身後的大樓裡發生了什麼事,因為攝像機可以不引人注意地直接向我們轉播相關情況,而這當然是要遵守嚴格的報道規則的。
對於香港而言,今時今日對法庭的信任顯得尤其重要。
難道實驗式地將片段在電視上播出真的是癡人說夢?
畢竟,2019年電視直播英國最高法院裁定當地政府命令國會休會五週的決定是不合法的事,確實帶來了好處。
這表明,該等大法官並不是執行自己的政治決定,而是有原則地運用法律規則。
攝像機會把我們的司法系統聚焦在聚光燈下公之於眾。
瑕不會掩瑜。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法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