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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專業精神:遇到教師不當行為

撰稿人:合夥人黃世傑和見習律師陳善施

教師行為不當對學生和整個教育系統都有深遠的影響,是一個嚴重的問題。

對教師及其專業精神的信任,對塑造下一代的身心發展至關重要。

教師行為失當可以有不同的形式,由不道德至違反法律的行為。

教師必須遵守一些準則和行為規範,例如教育局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指引》)。

違反這些標準可能導致紀律處分,包括根據香港法例第279章《教育條例》第47條進行調查和取消教師資格。

在本文中,我們將討論有關香港教師不當行為的各種問題,以及解決和預防這些問題的措施。

我們將討論(1)教師與學生的不當溝通;(2)社交媒體的陷阱;以及(3)非法採購行為。

1. 與學生的不當溝通

教師應保持適當的界限,並確保與學生的互動是專業和受尊重的。

通過電子應用程式與異性學生進行一對一交流,容易產生潛在風險和權力失衡的問題。

在與學生互動時,教師應保持專業界限以避免性騷擾的指責。

香港法例第480章《性別歧視條例》適用於教育機構,包括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

根據《性歧視條例》第2(5)條,性騷擾的定義是不受歡迎的性要求、不受歡迎的獲取性方面的好處的要求或其他不受歡迎並涉及性的行徑,而這些行為會冒犯、侮辱或威嚇一個合理的人。

這些行為可以直接或間接地、以身體或口頭形式發生。

對性騷擾的民事責任可以很嚴厲,包括就情感傷害的損害賠償、解雇、懲罰性或懲戒性賠償以及法庭宣告。

在香港,感情損害的賠償金一般按照「Vento bands」方法計算,金額取決於案件的嚴重程度。

通過瞭解《性別歧視條例》的民事法律影響並保持職業界限,教師可以避免性騷擾索賠的風險,並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相互尊重的學習環境。

2. 社交媒體的陷阱

社交媒體的使用日益廣泛,為教師在網上分享與學校相關的內容帶來了新的考慮。

雖然隨意分享學校生活似乎無傷大雅,但教師應意識到潛在的民事後果。

根據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2條,任何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在世個的個人身份的資訊都被視為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包括學生的照片。

如果教師在未獲得適當同意的情況下上傳學生日常活動的照片,則有可能違反《私隱條例》。

《私隱條例》附表1中的資料保護原則要求合法、公平地收集個人資料,並告知個人其資料將如何使用。根據第3項原則「個人資料的使用」,如果使用目的超出收集原意,則需要取得所涉個人的同意。

違反《私隱條例》的民事後果可以很嚴厲。

根據《私隱條例》第66條,因資料使用者違反條例規定而蒙受損害的人,有權就該損害向資料使用者申索補償。

為避免法律陷阱及維持正面的師生關係,教師在收集或分享個人資料(例如照片或錄像等)前,應先取得學生或其家長的同意,特別是在與教學職責無關的情況下。

在收集學生的個人資料,例如用於線上學習的視頻或音訊資料時,學校應該事先通知家長和學生。

在社交媒體平台上標記或分享他人的個人資料時,教師應謹慎行事,確保獲得明確的許可。

教師需要在分享工作經驗和維護學生隱私之間取得平衡,同時考慮到法律要求、學校政策以及學生及其家庭的福祉。

3. 非法採購行為

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將賄賂私人機構人員和公職人員(包括教師)定為刑事犯罪。除《防止賄賂條例》規定的刑事犯罪外,教師還可能負上民事責任。

在非法採購過程中,教師可能會觸犯香港法例第284章《失實陳述條例》。以虛假陳述的理由提出索賠,必須確立:(1) 事實陳述的存在和內容;(2) 該陳述是虛假的;(3) 該虛假陳述誘使一方簽訂合同。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合同並要求賠償。

非法採購行為的教師還可能面臨串謀詐騙的民事索償。

要防止學校進行非法採購,教師必須遵守指引,並建立適當的管治及內部監控制度。

教育局出版的《學校管治及內部監控防貪錦囊》建議教師或學校員工申報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如有需要,應把職務交由其他員工負責,以免出現不當情況。

妥善記錄採購過程,包括決定和理據,有助確保透明度和問責性。

教師應遵守現有的採購程式,避免走捷徑或偏袒。

學校應建立和保存不同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名單。在招標時,應該向名單上的供應商邀請投標。

如果沒有現成的供應商名單,則應根據預先確定的標準尋找供應商或服務提供者,避免僅依賴學校員工或教師提名。

學校可以通過實施這些措施降低採購中出現賄賂和違規行為的風險,確保採購過程的透明度、公平性和問責制。

我們如何提供幫助

當出現對教師不當行為的指控時,各方可能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來應對調查、補救和潛在訴訟等複雜情況。

我們在為教師、學校和學生家長提供有關教師不當行為的法律建議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我們還能加強政策和程式,以防止未來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學校面臨的風險。

歸根結底,教師職業必須以誠信和道德為保障。

教師必須堅持最高標準的專業精神,以履行其塑造青少年心靈的重要職責。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應就您的具體情況尋求專家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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